創新的敘述,和追求的語言謝:《靈山》中,為什麼只以人稱代名詞(你、我、他/她)的方式來做敘述?

高:我的第一本書《現代小說技巧初探》(一九八一),講到小說語言的藝術。傳統中國小說的寫法,我太熟悉了。而西方小說,從古典、中世紀,到現代小說,我都評論過它們的技巧,介紹給中國讀者,並指出小說不是只講故事,應該有眾多的寫法。

我為小說藝術開了一條路,不僅是以人稱來代替人物,這也有人試過,像法國新小說派羅伯格裏耶(Alain Robbe-Grillet),但沒有人用三個人稱(我、你、他)來指稱同一個人物。這發明來自於我對語言學的興趣,我非常欣賞維特根斯坦的語言學和佛洛伊德對潛意識的研究。因為這兩個前緣,一是語言學,一是潛意識的源由,我發現人的意識的形成,不是只有一個人稱「我」,還有一個「你」也不夠,必須有三個人稱。這就形成像幾何學一樣的座標系,確定了人稱的範圍,有三個象限,就可把人的意識立體化了。

物理學的現象,語言學的現象,跟人的心理、意識的形成竟不謀而合。我發現,要確認一個人物,以三個人稱就夠了,不必給他命名,每個讀者都可設身處地進入這三個人稱。因此它打開通往人的意識和潛意識的通道。人稱就是通道,而且不是一個通道,是三個通道。這是《靈山》對小說藝術的貢獻。

謝:您在寫作上,特別著重文字的聲響,是否有個人獨具的創作方式?

高:這得談到語言的本性。語言,法文的意指「舌頭」(Langue)。文字的書寫在語言誕生之後,可現在有些作家玩文字遊戲,卻忘了語言的原本是聲音,通過聲音,語音,直接訴諸聽覺,而且要傳達意義和感受。傳達聲調,情緒,這是單純的文字,難以做到的。

這種認識又來自我從小喜歡戲劇、演戲、導戲,組織劇團,又做了很多演員的工作。所以對我來講,最有趣生動的語言,是活的語言,在舞臺上,直接面對觀眾,立即打動觀眾,達到共鳴,不是挖空心思去修辭。我的小說都是用這樣的語言來寫。

為了聽得見自己寫的東西,那麼我就用錄音。我很多的作品第一稿都是錄音,像《 靈山 》裡有的整章節都是先有錄音,然後再細緻反覆修改。所以這個語言對我是活的,它是憑聲音直接可以引起共鳴,喚起感受、感覺,這樣才是我追求的語言。

謝:在創作或寫作上,您最注重的是什麼?

高:要真有話可講。我寫這些作品,都有話可講,而且不講別人已經講過的。一定是我有新鮮的話可講,有我自己的感受,也想跟讀者或觀眾交流。我寫作上,一定得有新鮮的感受,一定要找到新鮮的表述。所以,我寫的戲都沒有重複,小說也是這樣。

謝:您對新思想、新表述的追求,儘管面臨出版的問題、現實的挑戰,也不曾絲毫動搖過?

高:因為是創作嘛!我所做這一切,都不為掙錢,我也不投合時尚。就像當時《靈山》在台灣出版,第一年只賣了九十六本。連法國這樣特別重視文化藝術的國度,法國六大文學出版社都不接受,最後找到普羅旺斯一家很小的出版社。沒想到,書一出版,法國各大媒體竟然一片讚揚。不過當時這書,仍不賣錢。

我的法國朋友說,要不在大學裡幫你找個教職?不然你怎麼生活?我說不必,不用擔心,我的畫賣錢,我幸虧能以畫養文,讓我僅自做我想做的創作,不必顧忌收益。